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3年、2014年所立项目。
2.2013年立项并申请延期、暂缓结题的项目(含高教综合教改项目)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结题方式
1.省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可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果予以申请,经学校初审,省教育厅复评确定项目等级。
2.拟申请重点项目的结题项目需单独提交纸质结题材料报省教育厅统一验收。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验收需上交《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重点项目报送要求)。
3.拟申请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的结题项目,提交项目验收书(一式三份)。
4.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项项目结题材料要求请参考附件2
5.2014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请按学校要求填写相关结题材料(附件3)。
三、材料报送
(1)结题汇总表(省级项目须提交);
(2)结题验收书(省、校级项目均须提交,须双面打印,一侧装订,一式三份);
(3)重点项目成果材料(省重点项目须提交);
(4)报送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报送地点为教务处326;联系人:周微;
(5)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应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邮箱7311098@qq.com。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