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于201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8:30 进行。
二、考试项目及时间如下:考试时间约为130分钟。
Part I: Dictation 约 10min
Part Ⅱ: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约 20min
Part Ⅲ: Language Usage 10min
Part Ⅳ: Cloze 10min
Part Ⅴ: Reading Comprehension 35min
Part Ⅵ: Writing 45min
Part I 和 Part Ⅱ(Section A)做在答题卡1上;Part Ⅱ(Section B)、Part Ⅲ、Part Ⅳ和Part Ⅴ 做在答题卡2上;Part Ⅵ做在答题卡3上。
三、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直至考试结束前,任何考生都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
四、要求考生核对本人姓名并将准考证号及姓名准确填在答题卡上。
五、各项选择题的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卡2上。听写做在答题卡1上,作文做在答题卡3上。凡是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一律不得分。考生不得在答题卡空白处填写校名和姓名,违者试卷作零分处理。
六、各项选择题必须使用 2B 铅笔填写,浓度要盖过字母底色;每题只能选一个答案,多选或不选不得分。
七、Part I 、Part ⅡSection A、Part ⅡSection B、Part Ⅲ及Part Ⅳ用规定的黑色字迹签字笔(0.5mm或以上)书写。答卷内容不要超过规定的框,超越部分无效。考试规定时间到后,不按时交卷者将被取消此次考试成绩。
八、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含电子词典)及其他工具书。答题卡上任何地方都不得使用涂改液。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